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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本报刊发《追着3岁小不点儿可劲儿卖盲盒》一文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出倡议,盲盒经营者要对销售对象的年龄作严格限制,不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且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
近年来,由潮玩盲盒引领的盲盒经济浪潮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市消协倡议,制定负面销售清单。盲盒经营者不以盲盒形式销售或者提供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或服务、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以及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化妆品、食品等商品。
盲盒经营者应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名称、限量商品投放数量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此外,还要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引导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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