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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信用卡资金转贷他人,放贷人起诉民营企业主追债遭“剧情反转”

2023-04-23 23:22:46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余皓


(资料图)

民间放贷人王先生(化名)为了一笔“债务”,将借贷的新洲民营企业主潘女士告上法庭还钱。不料“剧情反转”,法院一审、二审不仅均判决王先生败诉,还认定潘女士多还了钱。潘女士的律师拟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多付的还款。

4月23日,潘女士特意来到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她案件的雷刚律师团队送来锦旗——“专业精湛能办疑案,情怀深厚温暖人间”“青春靓丽敢较真,日夜协同求公正”。

当事人向雷刚律师团队赠送锦旗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余皓

民营企业主被放贷人告上法庭还债

潘女士,武汉市新洲区女企业主,举全家之力于2012年4月在新洲当地创办武汉某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棉纱布、无纺布等卫生材料,产品远销海外,在医疗市场领域中占比较大。但企业成立之初,由于信誉度不够,缺乏有效财产担保,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此时,经人介绍,职业放贷人王先生(化名)和潘女士相识。王先生表示可以借钱给潘女士,但需要收取高额利息。由于企业急需资金周转,鉴于当时企业订单较多、利润还不错,潘女士起初尚能够勉强承受。自2016年至2021年,王先生共计放贷给潘女士200多万元。

然而,2019年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潘女士所在企业的订单嘎然而止,公司生产经营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放贷人担心自己的款项无法收回,于是采取上门催收、骚扰家人、围堵工厂等手段追债。无奈之下,潘女士多次打下“借条”“欠条”“还款计划书”等。潘女士虽承诺还款,但因企业停产、货款无法收回等原因多次“失信”于放贷人。

即便如此,潘女士依然没有放弃。2021年疫情有所好转,企业订单激增,产品远销东欧国家。潘女士组织工人继续生产,日夜加班加点的工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员工甚至表示可以暂时不发工资,待年终一并结算。但另一边的放贷人王先生却步步紧逼,于2022年2月24日以民间借贷为由将该民营企业、潘女士及其儿子诉至新洲区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息合计37万余元,甚至申请冻结该民营企业账户。

公益律师调查后发现放贷有“猫腻”

潘女士四处求助,由于自己白纸黑字亲手打的“借条”且盖有公司印章,其身边的知己都说很难推翻。后潘女士又咨询了身边懂法律的朋友,大家都觉得这个案件难度非常大,必须得找这方面的专家。正当潘女士一筹莫展之时,其在极目新闻上看到了雷刚律师团队办理的阻击职业放贷、套路贷的成功案例,认为与自己的案件有些相似,抱着一线希望,她慕名来到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

代理此案的律师团队成员和潘女士(右五)合影

2022年3月9日,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雷刚律师率其团队成员接待了这位愁容满面的民营企业主。潘女士讲述了其与王先生认识、借款、还款的经过。雷刚律师经仔细分析潘女士与王先生之间的转账流水发现,截止对方起诉之时,潘女士共计还款已高达330多万元。实际借款利息远超国家保护的上限,部分借款年利息甚至高达47%。更为奇怪的是,王先生每次放款前都会收取一笔3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费用。经询问潘女士,其告知律师该款项属于对方提前收取的利息,还有一部分款项属于中介费和“压火费”。雷刚律师拍案而起,这不就是所谓的“砍头息”嘛!最终,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沟通,雷刚律师初步认为潘女士可能遭遇职业放贷陷阱。

潘女士当即决定委托雷刚律师团队代理本案。雷刚律师安排李伟、李玲、龙卫泽、赵志、吕文博、王晶、李爱妮、雷逸、张紫璇组成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前往新洲区人民法院阅卷,日夜兼程开展工作。经阅卷后发现,该案中的两张借条除借款金额和时间外,其他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属于职业放贷人常用的格式合同。

此外,王先生的银行流水显示其名下持有多张信用卡,其在向潘女士放贷前其卡内资金几乎为零,案涉几笔款项的资金来源于某卡友支付公司、某电子支付公司、某网商贷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此,王先生可能存在信用卡套现的行为。为了进一步查清王先生的资金来源,律师团立即向法院递交了调取对方名下全部银行卡流水的调查令申请。

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无效,驳回放贷人的诉请

经过几个星期的调查和梳理,律师团发现王先生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十分异常,怀疑不是真正的消费。例如,2018年在武汉市硚口区某收藏店消费合计18万多元,其中几笔间隔时间不足15分钟;2017年至2019年在武汉市新洲区某珠宝金店消费共计37万多元,其中2笔间隔时间不足2分钟。更为重要的是,每次王先生在这些商铺消费后不久,就会有一笔款项转到其另一张银行卡上。经过比对王先生信用卡消费时间与银行卡款项到账时间,律师团推测其可能通过虚假消费进行信用卡套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若行为人利用信用卡套取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基于此,律师团立即将收集的线索和材料与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并向法院递交了该团队曾经成功办理的类案报告。新洲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对此非常重视,当即同意了律师团的调查取证申请。后律师团又开展了实地调查走访工作,发现王先生曾是某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及股东,该公司作为信息中介公司,主要用于收集借方信息。此外,王先生在2018年就在黄冈市某区人民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他人。但无论是该小额贷款公司还是王先生本人,均不具备放贷资质,却长期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本案经2022年6月初、6月下旬两次开庭审理。为了查清本案事实真相,法官充分保障双方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中,律师团紧紧围绕职业放贷人特征进行举证、发问和辩论。

律师团向法庭提交了王先生向不特定多人放贷的线索以及利用信用卡虚假消费用于套现的银行流水,并围绕着王先生的职业、收入来源、有无向他人放款以及其名下是否持有卡友公司的POS机等关键问题进行发问。一开始王先生对律师团的发问认为与案件无关,多次拒绝回答。后来,各位代理人通过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一步步的出示证据、揭开“面纱”。法官也非常的认真负责,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责令王先生必须回答。最后,王先生不得不承认其拥有某卡友支付公司、某电子支付公司的POS机,并利用该POS机在珠宝店、收藏店等进行虚假消费,套取信用卡资金,然后再出借给潘女士。最终,新洲区人民法院在查明对方资金来源的基础上,认定对方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于2022年8月17日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送达后,王先生不服于2022年9月5日提起上诉。期间,律师团继续收集证据,积极与二审承办法官进行沟通。二审法官也非常尽职尽责,针对王先生的资金来源及相关细节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再次确认其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的事实。

潘女士于2023年4月4日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不仅驳回了王先生的上诉请求,并且确认了潘女士的还款远远超出了应偿还的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

公益律师拟帮助民企主追讨多付的还款

“如果这个官司败诉了,我的企业可能就会破产了,因为没有银行会贷款给我们。官司终审胜诉,银行就可以放心贷款给我们,企业也更有信心能挺过难关……”4月23日,潘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她发自内心的感谢雷刚律师团队陪她一路走来,挽救了她的企业,也维护了她正当合法的权益。潘女士表示,接下来,她会考虑在公益律师的帮助下,通过诉讼的途径将之前多付给王先生的钱要回来。

雷刚律师(左)接过潘女士赠送的锦旗

雷刚律师表示,首先,要感谢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善于听取律师意见,才实现了个案的公平正义。本案透露出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致于职业放贷人趁虚而入,榨取民营企业微博利润。民营企业主也多次遭遇人身攻击、家人被滋扰、工厂被破坏,一定时期内其人身权益没有得到及时保护。所幸新洲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对本案做出了公正判决,打击了职业放贷人的嚣张气焰。“在此,我们也呼吁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予以扶持。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关注社会上的非法放贷活动,净化金融市场秩序,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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