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参保人在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期间,原则上不得改变产前检查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如属于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原因,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按如下方式办理:
(一)因病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由选定医疗机构提出转院;
(二)因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根据变更医疗机构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办理,具体见如下示例。示例:
例:王女士原选定广州产检,因居住地变化需将产检就医地改为深圳,则王女士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穗好办APP选择“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上传新的《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在“个人意见”栏说明:原选定产检医院为广州市x医院,因居住地变更为深圳市,申请将就医地变更为深圳,产检医院变更为深圳市x医院”即可。
李女士原选定天河某医院产检,因居住地变更,需更改产检医院为番禺区某医院,则李女士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产前检查医疗机构选定”或穗好办APP选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上传新的《申请表》在“个人意见”栏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番禺区,申请变更产检医院”。办理完成,医保中心将终止李女士在天河医院的产检选点记录,并发送短信给李女士,李女士就可以重新选择产检医院了。(穗好办办理时需注意,“产检、分娩选定医疗区域”选择异地产检,不要选择广州产检,其中产检选定医疗机构名称可直接填写“改点”,异地就医区域选择任何区域即可。即使填错也没有关系,后续医保分中心会以市民填写表格为准,为市民办理业务)
张女士原选定佛山产检,因需将产检就医地改回广州,则张女士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穗好办APP选择“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业务情形选择“业务注销”,并上传个人承诺书或《申请表》,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广州市,申请变更产检医院”。办理完成,医保中心将终止张女士异地就医记录,并发送短信给张女士,张女士就可以重新选择产检医院了。
刘女士原选定兰州产检兰州分娩,已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因居住地变更等原因需要广州产检,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穗好办APP选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上传新的《申请表》在“个人意见”栏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广州市,申请变更产检医院”。办理完成,医保中心将终止刘女士异地就医备案记录,并发送短信告知刘女士,刘女士就可以重新选择产检医院了。(穗好办办理时需注意,产检地选择异地产检,不要选择广州产检)
陈女士,原选定深圳市A医院产检,也准备在深圳分娩,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并在A医院产生了产检费用,因居住地变更,需改为深圳市B医院产检,则陈女士需要重新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说明原因,再次上传申请表(请在申请表写明,原已办理异地就医,因居住地变更需要改点)。
注:生育保险产检要选点,分娩是不用的,分娩除本地要改为异地需要线上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外(如果属于急诊也不需要提前办理手续),异地改本地,或本地想换一间医院分娩的,都不需要额外办理手续,直接出示卡去医院记账就可以了。
省内异地生育与省外异地生育可以都选择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区别在于省内异地办理完成后可记账处理,省外异地就医办理完成后需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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