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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记者在济宁市人民公园看到,管理工作人员们正为园区里的槐树安装“禁止采摘”的提示牌。4月中旬,槐花盛开,白色的花朵点缀在树上,香气四溢,沁人心脾。
“盛开的槐花不仅具有优美的景观效果,还可吸收、吸附空气中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和粉尘,起到净化空气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人民公园管理所所长钟巍介绍,由于槐花进入开放季,如果贸然进行折枝、毁树采摘槐花,会使部分树木受到损毁,严重影响树木正常生长。
“为此,我们采取修剪槐树下垂枝及萌蘖枝、悬挂警示牌、加强巡查劝导、广泛宣传法律知识等多种方式,避免个别市民违规采摘槐花破坏绿化植被。”钟巍说。
据了解,根据《济宁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违反法律法规恶意采花折枝致使林木受到损坏的,需依法赔偿损失。为保护生态环境,从四月起,市城管执法支队在宣传保护树木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和巡逻频次,发现有折枝、采摘槐花等不文明行为立即劝阻制止。
“违规采摘槐花还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在采摘的过程当中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钟巍表示,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文明赏花,请共同保护绿化树木,共享绿化成果。
通讯员 孙静 记者 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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